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动态(第十六期)
文章来源:市民讲外语办公室 | 文章作者: | 发布时间:2007-09-18

【工作进展】


市外办、市交通委联合检查地铁公交组英语标识规范工作

  按照《北京市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总体工作方案》的部署,8月28日,市外办和地铁公交组牵头单位市交通委以及市运输局、市地铁公司、市公交集团等相关单位以及中外英语专家成立了地铁公交组英语标识联合检查组,在市外办副主任、市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洋和市交通委副主任李晓松的带领下检查了地铁阜成门站、地铁13号线、公交动物园交通枢纽、公交北官厅换乘站、北辰汽车租赁公司亚运村店及相关运营车辆等地铁公交组示范点的英语标识规范情况。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导向、警示提示、基础设施等类信息的英语标识。在每一处检查地点,相关负责同志均向联合检查组做了详细的工作汇报,并认真听取市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及中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果表明,地铁公交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英语标识规范工作,组织得力,调整、增设了大量英语标识。市外办对地铁公交组英语标识规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1、字母大小写问题。检查发现部分地铁导向性标识存在字母大小写不规范问题,如“to CHEGONGZHUANG”应译为“To CHEGONGZHUANG”;2、标识牌在制作过程中出现错误,存在排版有误、单词之间无间隔等问题;3、市地方标准没有涵盖的英文标识翻译不准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市外办收集了各单位提供的英语标识文字稿,将组织专家进行联合审核。
  地铁公交组在示范点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将全面展开地铁、公交、汽车租赁等行业英语标识规范工作,确保按时、高质地完成2007年全部工作任务。

市文化局检查城八区文化场所英语标识规范工作

  2007年8月13日,由市文化局外事处、文化市场处、社会文化处会同市外办相关英语专业人员组成文化设施场所英语标识工作检查组,在各区文委的配合下,对城八区文化场所英语标识规范情况进行了为期八天的大规模检查。检查范围是文化设施场所的双语标识,尤其是警示信息、功能信息等标识牌,范围涉及剧场、影院、图书馆、文化馆、歌舞厅、网吧、音像店等各类文化场所。共计检查文化场所44个,中英文标牌约440个,查出错误标识牌78个。
  检查结果显示,各区文委均按照《北京市文化局转发市外办关于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及实施指南的通知》的要求,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召开规范双语标识专题工作会,将标准中相关的英文译法发给各文化场所。丰台区文委将市地方标准公布到自己的网站上;海淀区网吧协会和音像制品分销协会制作统一的双语标识牌发给相关文化场所;宣武区文委为区内网吧发放统一制作的双语标识牌。各文化场所都非常重视英语标识规范工作,按照市地方标准进行了对照自查,英语标识规范工作成效显著。
  检查也反映出了英语标识规范工作在实施中出现的一些问题:1、与市地方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地方标准进行翻译,例如厕所的正确译法是“Toilet”,而有的场所译为“W•C”等;2、标识牌在制作时出现拼写错误,部分文化场所没有英语专业人员进行校对,例如个别电影院“双号Even Numbers”错误翻译为“Eeven Numbers”;3、标识牌中名词单复数、大小写混淆,例如有的英文标识首字母没有大写;4、标准未涵盖的英文标识翻译存在中国式英语现象等。检查组对发现问题的标识牌及时提出了更正意见,区文委也规定了限改时间。针对地方标准不能涵盖所有英语标识的现实情况,检查组向各文化场所传达了市外办提出的应对办法:各企业应就新增英语标识向市文化局提出申请,经文化局审查中文后,统一上报至市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翻译、批准后方可实施。

【区县动态】

丰台区检查旅游景区英语标识

  根据丰台区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方案的部署,8月区外办会同区商务局对辖区内旅游景区的英语标识、标牌进行了认真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全区3A以上景区景点的双语标识牌。检查中发现了近20处有问题的英语标识,已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市地方标准《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进行限期更换。
  目前,全区3A以上景区景点的标识牌已经更换1179块,还需更换916块。其中,世界公园、南宫旅游景区、抗日战争纪念馆的标识牌改造工作属于市重点工程,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待市里专项资金到位立即开始制作、更换;抗日战争雕塑园和青龙湖公园的英语标识内容待市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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